記者陳弘志/台北報導
因應兩岸關係緊張,內政部公告修正「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」,未來替代役男退役後8年仍可繼續接受國家臨時徵召,且沒有年分限制,且每年召集可超過60天,只要國家有需求,就可召集。
內政部公告修正「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」。(示意圖/國防部)
內政部通過修改辦法,將原本「退役8年內的備役役男,每年召集次數不得超過1次」,改成「必要時得視需要」調整召集年限、次數與日數,未來退役超過9年,只要國家需要,都可召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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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勤務召集過去設有全年總天數限制,每次最長30日,必要時得延長1次,因此全年召集總日數不超過60日,這段文字也被刪除,改成「必要時」由內政部視需要酌增勤務召集日數,以因應當前國家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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